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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送检管理刍议

工程问答 工程问答 750 人阅读 | 0 人回复 | 2008-08-20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国家明确要求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制度。当前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必须引起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进一步组织开展见证取样送检管理专项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拓展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新领域、新对象。
  通过多年实施,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制度得到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普遍重视,并得到较好、较快的贯彻执行。但通过日常的质量检测工作和检测管理调研发现,当前实施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发展不平衡。有的在管理程序和管理环节方面存在不足;有的对取样责任、见证责任出现失职、失控现象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引起重视和及时改进,必将直接影响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健康发展;也必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科学发展。为此,进一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的研究,是当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必须重视的几种新情况
  1.见证取样送检无实施方案、无实施计划。有的工程项目开工后,施工单位未能按规定提前编制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实施方案,也未能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一起编制见证取样送样计划,对见证取样的项目、内容、部位、数量和责任人员,未能提前作出规定。
  2.建设单位对见证授权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建设单位未能按规定在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提前送交质量检测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从而,形成质量检测单位在收样时,对前来送样的见证人员,是否属于建设单位委托的见证人员,检测管理人员没有依据进行对照核查。
  3.见证人员配置与见证工作实际需求不匹配。有的工程项目见证人员配置与建设工程规模不匹配、不同步。有的出现工程规模大、见证工作量大而见证人员偏少的现象,从而直接影响见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4.无证见证人员违规上岗。有的见证人员是由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兼任的。由于有的监理人员无见证人员资格证书,有的盲目借用别人证书,有的盲目采取复印别人证书、冒名顶替违规上岗。
  5.取样送样过程出现见证缺位现象。有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或在现场制作混凝土、砂浆试块时,有的见证人员未能按规定在现场实施见证旁站管理,出现见证缺位现象。同时,有的在送样时,也出现见证人员不能同步到位的现象。
  6.见证行为出现失职失控现象。有的见证人员在实施取样见证工作时,对取样人员出现的违规取样行为不提出、不制止。如有的在制作混凝土试件时,取样人员擅自添加大石子;有的对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取样时,不按规定的取样方法操作;见证人员虽在现场,但对此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见证人员对自身的见证行为出现失职、失控现象。
  二、建议必须采取的若干新举措
  1.建议进一步组织开展见证取样送检管理专项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选重点开展对取样人员、见证人员的岗位继续教育和工作作风教育。
  2.建议进一步推进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1)全面强化见证取样送检的方案管理和告知管理;2)全面提升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真实性和责任性;3)全面强化见证取样送检台帐管理;4)全面强化质量检测单位的收样管理和检测管理。
  3.建议进一步组织开展见证取样送检管理专项检查活动
  建议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方面要按规定加强对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抽查力度;另一方面要组织开展见证取样送检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应重点突出检查在建工程项目的见证取样送检的实施方案,见证取样送检的管理台帐,取样人员的取样记录,见证人员的见证记录,检测单位的收样实物、收样记录和检测委托单以及检测报告等。开展专项检查的重点要求,一要突出落实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二要突出落实质量检测单位对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把关责任和推进作用。
  通过专项检查,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见证取样送检管理成绩显著的工程项目、取样单位、见证单位、检测单位和取样人员、见证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并对见证取样送检管理存在严重失职、失控行为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公示;同时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按规定依法查处。
  4.建议进一步拓展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新领域、新对象
  1)建议将建筑节能保温工程质量检测纳入见证取样送检管理领域。建筑节能保温工程包括外保温、内保温、自保温工程。应列入见证取样送检的主要材料有:膨胀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胶粉聚苯颗粒保温砂浆、硬泡体聚氨脂、泡沫玻璃板、砂加气保温块、耐碱玻纤网格布、胶粘剂、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增强抗裂腻子、界面剂、锚固件等。见证取样送检的重点是:见证取样内容、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以及检测项目、内容。确保检测取样项目、内容、数量不缺不漏,确保取样方法科学准确。
  2)建议将民用建筑工程特别是住宅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检测纳入见证取样送检管理范围。见证取样检测的重点项目:主要是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包括氡、游离甲醛、苯、氨、TVOC等。见证取样检测的重点要求:一要见证抽检房间数量、检测点数量和设置位置,二要见证检测方式,属采用自然通风房间或属采用集中空调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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